二十岁这一年,我嫁给凌霄宇,成了他的妻子。
彼时他在北平任职,而我们也选择了在北平生活,一九四九年,新中国成立,首都定在北平,也正式改名为北京。
我们的婚礼,也是在北平举行的。
相较于父母当年的世纪婚礼,我们的婚礼没有铺张大办,只是请了两家的旧友,大家一起吃个饭,热闹热闹,在教堂完成了结婚的仪式。
人家的婚礼誓词,都是神父问话,然后新郎新娘说一句“我愿意”,再相互交换一下戒指,就算礼成。
我和凌霄宇则是自己说了结婚誓词。
“我们自愿结为夫妻,从今天开始,我们会共同肩负起婚姻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上孝父母,下教子女,互爱互敬,相濡以沫,钟爱一生。”
亲朋好友们齐刷刷地鼓掌,脸上都挂着祝福的笑容,只有父亲母亲,是哭着的。
人家父母在女儿出嫁这一天会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以后你就是别人家的媳妇了,不能再任性了,要懂得收敛脾气,孝顺公婆,伺候丈夫。”
到了我们家,母亲说,“虽然你以后是凌家媳妇了,但你记住了你姓段,是我怀胎十月生下的姑娘,没有人可以欺负你,受了委屈就回家来,知道吗?”
父亲说,“钱不够花了回家要,千万别紧衣缩食,咱家家底厚,我和你妈养你一辈子都没问题。至于委屈,谁敢让你受,老子灭了他!”
凌霄宇倒是不敢给我委屈受,我俩没在凌家老宅,而是搬出来自己住,我婆婆也和我们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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