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城麻烦又耗时,这一路,他们几乎不曾入城歇息,始终都是餐风露宿的将就,只为了尽早赶路,可见言琛立在那里久久不动,他的其中一个随侍以为他想入城,便出声询问。
言琛回过头,望了望身后跟随他奔波了一路的十几个随侍,皆是对他忠心耿耿之人,他们与他同样在黑水河不眠不休地打了七个日夜的仗,又连续二十几日的行路,马都跑死了几匹,此刻人人都已面露疲色,满身风霜,却没一人喊累。
方才那个出声的侍从看了看言琛座下的枣色骏马,不忍道:“小公爷,若不然今夜就进城吧,再这么跑下去,就是踏云也吃不消了,好好养精蓄锐一夜,之后行路也会快些。”
踏云是言琛的战马,一匹来自大宛的汗血宝马,可日行千里,因额间长了一缕白色鬃毛,如夕云一般美丽,故取名踏云。
踏云多次同言琛上战场,甚至还在危难时飞奔勾来踢开了围攻他的敌军,让他得以翻身上马突围,对言琛来说,踏云已不单单只是一匹马那么简单了,更是与他出生入死的同伴。
踏云极有灵性,明明已累得没精打采,却在言琛抚摸它的鬃毛时轻轻昂首,以马蹄点了点地,示意它还可以继续跑。
言琛拍了拍踏云,压下心中难耐的疼痛,向身后的侍从们吩咐道:“进城吧,不差这一夜了。”
他也需好好想想,再见到她时,他要以一个什么样的身份面对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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