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众同学中喜欢唱歌的,都上去大展才艺。
不会唱歌的,就当是个乐呵,本身唱唱歌就会让人感到十分开心,愉快,再加上起哄什么的,气氛就更欢乐了。
会唱歌的,更是要在这个时候,向全班同学展示一手,尤其是对异性同学,男同学想要抱得美人归,女同学也想要吸引到男同学的注意力。
因此点歌切歌都很快,众同学你来我往,每个人都争着唱歌。
最后,众同学不约而同的把话筒交给了张若虚。
张若虚不但负责买单,而且在众同学之中,也是最有钱,混的最好的那个,所以大家都一致喝彩,要张若虚上去露一手。
这无形之中,也是对张若虚的认可。
张若虚自然明白这一点,他面露微笑,不慌不忙,犹如这群同学的领导一般,接过话筒,然后缓缓说道:
“既然大家都这么捧我,那我就来一首吧,还请大家不要嫌弃。”
说着便唱了一首《我想再活五百年》。
张若虚唱歌的水准只能说一般,不算很差,但也绝对谈不上好,比起来班上许多同学都有一定的差距。
张超皱了皱眉,他不喜欢听张若虚唱歌。
周正则是无所谓,他本来就是来玩的。
其他同学却是对张若虚吹捧至极。
“唱得好啊!”
“张哥再来一首!”
“哈哈,张哥都可以出道了!”
张若虚明知道这些都是奉承话,他自己唱歌的水平他自己还不知道吗?可是这奉承话听起来是这么顺耳。这就是权力的滋味,哪怕你什么都做不好,但只要别人承认你在高位,就会奉承你,巴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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