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当手的温度慢慢和水的温度达到一致时,那块皮肤又开始霍霍的跳着疼起来。
跳着跳着,手背的血管也跟着跳,接着半边手臂的血脉似乎都跟着那疼痛一起跳。
简直跟蹦迪似的,越跳越疯狂。
盛宁看看手,认命。
算了,今晚不做饭了。
这时代虽然没有肯德基必胜客那等送餐上门的快餐,但幸好离庄子不远有家酒楼,饭菜一般,但是叫菜来还不成问题。
给盛世尘煮了一点汤,配着刚烤出炉的面饼,在碟子里摆出一个让人赏心悦目的造型来。
做厨子也不是混日子的,对美学还得有研究,不然刻的萝卜花不会好看。
最起码得对盛世尘的审美品味有研究,不然刻的再好的牡丹萝卜花,也讨不了他欢心。
盛世尘不喜欢一切红花嫩蕊,他只喜欢那些长绿的,葱郁的叶子。
比如竹,比如松柏,比如蔓蔓青那些。
好了,不乱想了,再想汤上面的一层就会凝起来,那麽口感观感都要打折。
唤小胡子过来,让他去给盛世尘送饭。
幸好天气没变冷,大家都吃的又少又清淡。不然就这麽凑和一餐,还真说不过去。
至於其他人吃什麽,酒楼的水牌儿已经拿来了,大家不爱吃大厨房做的,可以点菜。转着点,爱吃什麽点什麽吧,他是不管了。
手上抹了药,可是抹了之後丝毫没止疼,还觉得辣辣的。
盛世尘屋里有很好的药,但是他不想去拿。盛心配的药也不错,但是这个不错,比那个极好,差了三四截的距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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