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揍敌客白吃七年的饭后,今日终于有幸参与揍敌客家族企业的日常工作,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忍不住首次对基裘给我穿的衣服发表反对意见。
这蓬松的裙摆,宽大的发带,层层迭迭的荷叶边,“现实世界”这种装扮被称为lolita,虽然我也觉得我人设这么漂亮确实适合lolita,但是我又不是去参加茶会,我是去工作,穿成这样活动很不方便好吗?
“穿成这样的话,我觉得不是很方便。”我用唇语进行委婉的提醒。
“女孩子要学会优雅地,不失礼节地战斗哦。”基裘不以为然地答道。
“……”很抱歉我是实用主义来着。
“这也算是一种挑战了。”席巴说,“你会觉得衣服碍事,是因为你多余的动作太多了。”
“……”不,席巴你站着说话不腰疼吗?你成天穿的就是短打的武术服,有本事你西装革履地出去工作,不然你就是双标!
回想了一下原着,整个揍敌客也就柯特会穿着和服战斗,又宽又长的振袖,而且是长款,裙摆一直裹到脚踝,很难想象他是怎么穿着这种麻烦的衣服,踩着木屐飞快奔跑的。
顺便一提,柯特是一直跟在基裘身后的,最小的儿子,恩,是的,柯特是男的,他应该是最听基裘话的儿子吧?
同人文普遍认为基裘很想要女儿,所以会给儿子穿女装,柯特穿女装的原因可能就是这个。
看开点吧,lolita的可活动性比和服高多了,裹着和服的人,是没法完成高抬腿、劈叉等高难度动作的。不,我不是打算劈叉,这只是一种比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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