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像野兽一样,伸着脖子去舔手上沾的汤屑解馋,听我说到这里,他连舔的动作都停下来,蹲在地上瞪着我,眼神炯炯,都能放出光来。他看我的样子仿佛连我都吃得下去,我不是我,我就是一碗翡翠粥。
我有点说不下去了,顿了顿道:我忘了你已经吃过双份饭了。
张文笙吞着口水道:是的,我吃饱了,所以不怕听你勾我。你可以继续说,我听听就算了。你说呀,你说。
我便也蹲下来,就着蹲姿向他挪移了几步,我俩头碰头蹲在号子里,赫然即是一双一对一齐蹲窗的好兄弟。我靠着他与他附耳道:但是这些都不是我最爱吃的。
张文笙眼睛更亮:那你最爱吃什么?
我说:盐几压肉。拿五花肉做的,是我老家的下饭菜,我从小吃到大。五花肉炒芥菜干,炒好了不马上吃,要盛起来放在盖碗里压几天,最后蒸一下再吃。肥肉不腻,进嘴很鲜。
张文笙听完,扭过头去,似乎是在衣领上擦了一下嘴角。
我想起他说的“没换衣服”的事儿,的确,他穿的衣服跟我有些不同样,他上身套了一件明亮的橙色外套,领口肩头已很有些污渍,看上去肮脏得很,不像是新的。
我呢就还穿着离开军营时的军装,只是外套没了,留给我一件白的衬衫。这屋里的温度,舒适得好像不存在冷热一样。我昏了睡睡了醒几次,才发现自己丢了件外套,此前都没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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