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邦国,二十五岁,刚刚蓄气大成,没什么出息,当不得楚大人挂念。”马德义战战兢兢,汗不敢出。
楚千秋拿出了一个小小的瓶子,放在了桌上。
“原本马家几代人都是做绿衣捕快的,到了马神捕这一代,才做了蓝衣。”
“可怜天下父母心。”
“这一小瓶的天露,能改善练武的资质,能让人脱胎换骨,就是突破先天,也会容易许多。”
对于普通的小家族来说,马德义原本的家庭,跟楚千秋的家里很类似,也就是百户级别的水平。
正常要到四五十岁的年纪,才能达到【初入先天】的水平,给朝廷打工,吃铁杆的庄稼。
直到马德义这一代,因为他比父辈更懂得钻营,这才翻了身,多往前走了两步,成了蓝衣捕快。
但他的仕途也基本到头了。
儿子的水平没有超出家族的平均层次,等到下一代就会再次跌回绿衣捕快的水平。
所以他才想方设法地捞钱,就是希望自己的阶层不要再跌落下去。
马德义是这样教导儿子的——
“自从做了蓝衣捕快,才知道升官到底有多爽。”
“官越大越爽,做个绿衣捕快,一年到头,才捞几百两银子,还得给人当肉盾。”
“那叫银子吗?穷酸!”
“你小子要有出息,你爹捞的银子,不能打了水漂,要尽快突破先天,最少也要先天初期,才能做这蓝衣捕快啊。”
儿子的武功进展,一直是马德义心里头的一块心病,如今见那桌面上的天露,楚千秋拿出的瓶子,却好像有万斤的重量一般压在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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