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乐趾高气昂地微微扬起下巴,目露凶光,手持锋利的骨制菜刀,对着案板上摆放的兔子,狠狠地剁下去。
......
锋站在厨房门口,耳边环绕着“咚咚”的剁骨声,看着自家伴侣那凶残的背影,嘴角直抽搐。
沉默地看了一会“碎尸”现场,锋慢慢走过去,把手上提着的,切好的肉块放在案板旁,又沉默着走开了。
早就习惯了锋的沉默寡言,林乐也没在意,乐呵呵地把肉块上拴着的草绳扯起来,拎在手里颠颠,嗯,这估计得有四十多斤了,锋今天这是打到大猎物了吧。
得咧,干脆多做些吧,慰劳慰劳大丰收的锋,也满足下自己,林乐愉快地下了结论。
兔子肉烤着吃是最好吃的,林乐本想只烤半只的。这下也不顾虑了,直接把已经砍成两半的兔子肉,都串上小铁棍,撒上昨天磨好的艾叶粉和香菇汁水,沾了盐水就直接架到小炉子上。
马齿苋就是林乐姥姥嘴里的马蜂菜,凉拌是很少做的。常常是切碎了活到面里,撒上些盐,麻油和葱花,反复的大力糅合,等面和材料混合到一起,面也有了劲道,就团成窝窝样拿去蒸,或者擀成厚饼去煎。
现在是没有面粉麻油和葱花的,林乐也不气馁,做别的也成啊。
锋拿回来的肉就派上了用场,林乐简单清洗一下,切下肉块外层的脂肪层和肥肉。把还在烤的兔子转了转圈,再拿出另一个小火炉,生上火,把切下的脂肪和肥肉扔到陶锅里放到火上。没多大功夫,滋滋的澎油声就起来了,肉块渐渐化开,黄色的油慢慢渗出,扑鼻的香气往上窜,林乐等锅里的肉块差不多都化开了,就把锅子里的油倒在一边干净的陶碗里,足足有半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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