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还打不过自己。小鹿要是总那个样子,其实也不坏。那样的小鹿,一定是没人要的,把那样的小鹿放在家里,自己也一定是安心的。
大少爷没在军队里混过,可在大部分时间里,都像个狡黠暴躁的的老油子,唯独今天夜里,他最像一名真正的十八岁青年,躺在黑暗中,静静的想心事。
想到最后,他决定再不逼迫小鹿了,等到小鹿再大一大,让小鹿自己做选择。免得爱人做不成,反倒先闹成了仇人。
大少爷那边一平和,小鹿这边立刻就有了知觉。
他试探着又向大少爷提了一次上学的事情,大少爷含含糊糊的打马虎眼,不肯正面的回答,摆明了是想把他养在家里做闲人。小鹿既然看明白了,就也不再废话,继续每天遮遮掩掩的跑一趟报馆。有时候他被大少爷困住了,实在不得脱身,就经常提前往报馆多送几篇文章,若是连着一两天去不成,也不至于耽误报馆的业务。
时光易逝,转眼间到了冬天,小鹿做得机密,竟是一点风声也没露。这天下午,他从报馆正门中走了出来,迎面却是看见了余翰文。
余翰文穿着及膝的粗呢大衣,头上戴着一顶华而不实的小礼帽,乍一看已经有了青年绅士的模样。小鹿迈开大步跑到他面前,从衣兜里掏出一只信封向他晃了晃:“又发薪水了,你猜我现在已经攒了多少钱?”
余翰文夺过信封,打开来瞧了瞧:“你得攒了五十多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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