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
我的心陡然直线下坠。这种话,若非是她本人,别人怎会说得出。
我强装正义地回复:你不是我,也不是她,如何能下这种结论。
然后那人又说:
“试想一下你被自己一个讨厌的人喜欢着,并且还要无端受到不断的窥视和骚扰,会是什么感觉。”
同时还写着我名字的拼音首字母缩写。
一句话就可以把我凌迟。
千刀万剐。五马分尸。万箭穿心。皮开肉绽。肝肠寸断。撕心裂肺。萃取世间最毒的药,痛得语言根本形容不出。
大概一两周之后,我已心冷得彻骨。
临睡前我发短信给她,说:我就问一件事,评论是不是你写的。
第二天一早开机时我收到了她的回复:评论不是我写的,但你确实很打扰我的生活。
看到这个回复,我居然冷笑了一声,然后直接按了删除。
这说明了两件事:1、文章她应该是看过了,评论她也是知道的;2、评论虽然不是她写的,也是她授权的,这有何差。
我最恨的,是她一直什么都知道,却什么都不说。
我不知道我们彼此有没有喜欢过,可现在确认了我们确实彼此伤害过。
这是一个最坏的结局了罢,我想象不出比它更坏的结局了。
从努力喜欢七年的人的口中听到迟到多年的讨厌,还有什么比这更可悲的么。
若是她能早些明白地回绝我,也不至于发生后来这些事,故事也可以在峰顶戛然而止,我还可以凭吊曾经的我们。不至于像现在一样把我的自尊踩在脚下,把我的感情悬在城门示众,可耻得我自己都不愿意再去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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