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偏西。周氏交给秦蓁的第一件事活儿,就是煮晚饭。煮饭不难,难的是周氏挑拣出了几根猪大骨,粗长皆如大人手臂,要将上面的筋肉剐干净,还要敲碎了取里面的骨髓熬汤,半点不能浪费。
“这骨头我一眼便能看出捊多少两肉糜子出来。咱们家的饭菜,可没有让晚辈先尝的道理。”周氏乜眼敲打道,怕新媳妇偷吃。
秦蓁嘴角嘲讽的微勾:“原来大娘还有目无全牛的本事。”
“你说什么!你是不是在骂我目中无人?”
“……当然不是,目无全牛就是你对这猪骨头很了解,看一眼就知道有多少肉。大伯是廪生,我不敢欺瞒您。”
周氏仍是不悦的白了秦蓁一眼:“以后在家里头说人话,你就是嘴里能吐出文章来,也不能当钱花。臭显摆什么学问。”
她好歹是秀才的娘子,这样听不懂话挺尴尬。再要是秦蓁拿她听不懂的话骂她,她岂不吃了暗亏?!
秦蓁诺诺应是。
一大堆猪骨头的工作,就留给了她,只见周氏临走前抱了盆豇豆去外边折了,那箫含玉,也跟采花儿玩似的,在后园子里拔草摘菜。
秦蓁视线从窗扉外收回,先热了一大锅热水,将猪骨放进去,汆汤去血水。反复三次后,水里那种绒毛似的浮沫渐渐没了,水质变得清亮,才算汆好了。
骨头越大的节位,中间其实是空的,方便下刀。秦蓁生平第一次高高扬起刀,狠狠劈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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