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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欢过很多人,但直到现在才知道那时的喜欢有多浅薄。他根本不了解他们,也没有了解的好奇心,没有过去,没有未来,仅仅只沉迷在多巴胺带来的短暂愉悦感里。
喜欢不是这样的。
会心软,会心疼,不想放手,不敢敷衍。想参与陆渊每一分每一秒的生活,想陆渊眼里只看到自己一个。他有无数的辩词,却不知道哪一个更能说服陆渊。他无计可施。
陆渊定定的看了他一会儿,低头甩掉另一只拖鞋,“你以为我介意白如安……从第一次见,你就知道他是我弟弟,是吗?”
秦肃征忽然白了脸。
陆渊从他的神情中获得了答案,用脚尖把拖鞋推远了一点儿,和另一只并排摆在一起,“好玩吗?”
“很麻烦吧,睡都睡过了,在他面前装作不认识我,回过头又要哄我说我们并不像。你没想过总有一天我会发现吗?还是说你根本不觉得我们有为此对峙的机会?”
“原来我一直就是个拙劣的代替品,是上不得台面的情人。我的声音是和白如安差别最大的地方,对吗?让我想想,你和你的朋友们怎么介绍我呢?‘长的还行,傻,听话,不粘人,耐操,勉强合格’?”
“你的朋友们说我是你小情儿,说你那天喝的烂醉是因为心上人订婚。秦肃征,我从没有那么难堪过。”
他曾对秦肃征有无限期待。
秦肃征给了他关于爱与家的幻觉,他沉沦的心甘情愿。他长在肮脏污秽的泥沼里,没人教他什么是喜欢。得了一点点好,就迫不及待的敲破了坚硬的外壳,想让秦肃征摸一摸柔软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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