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肯给你钱。”
锦棠一沾酒,整个人就软了,但这不代表她脑子昏了,她脑子清楚着了,真要把七成利润都给了康维桢,那她们一家子一年辛辛苦苦,就比康维桢的长工还不如了。
趁火打劫,商人的天性,康维桢这是想趁火打劫。
罗锦棠手扶着梨木大案,竭力的稳着自己:“世人皆言康先生独具慧眼,看粮粮涨,叹豆豆跌,一支大驮队横行塞北,厉害不过。可我还是觉得您差了一点。”
“哪一点?”康维桢道。
面前的小娘人高瘦,挺拨,一袭白面棉直裰衬着她整个人有种英姿勃发的妩媚。
红唇轻掀,双眸涩滞,声音里含着些胶涩:“我是您的财神爷,是跟您谈合作,给您送银子来的,因为我能肯定我罗家的酒会卖遍整个宇内,如今算不得什么,十年后,二十年三十年后,随着我罗家的酒越卖越广,您积攒的财富会越来越多,每年拿的分红也会越来越可观,而您付出的,就只有一万两银子尔。
而您只当我是个上门讨点秋风的穷乞丐,还想趁火打劫,这生意又焉有得做?”说罢,锦棠退步福了一福做告别,转身便走。
康维桢还是很多年前,为学生的时候,听过这样的声音,那时候的葛牙妹还是个少女,吃上点酒,声音软软涩涩,步态软软桃佻。
这罗锦棠恍惚间就是她娘当年的样子,不过不一样的是,她似乎比葛牙妹更强韧,也更有主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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