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主要的一点是,它是全新的,毫无瑕疵。
嗯?
我不太懂了。
江寻明明有新鞋,就在屋内,为何要穿旧的呢?
我想了一会儿,懂了:原来江寻恋旧,讨厌新物。
临睡时,江寻带着一身兰花皂香从后头拥上来,对我道:“明早,为夫得出差一趟。圣上派了点差事下来,不出个把月便回来了。夫人在府中等我,每隔几天便写封书信,让白柯送到驿站,自有人交于我手中。若是想我,可多写几封,为夫不嫌弃。”
我嘀嘀咕咕:“能不去吗?”
“不为朝廷办事,如何养家糊口,夫人以为自己很好养活吗?吃穿用度,哪样不是最好的,哪样敢短了你的份?”
“府里哪都好,就是我身上没钱。”
江寻一改温柔面貌,冷笑:“你当我不知你在想什么?狼心狗肺的小东西,有了银两便会抛夫弃子。”
我睡得有点晕,口不择言,蜷缩到他怀里,贪图那点暖意:“夫君甚懂我。”
“罢了,睡吧。”江寻熄了灯,一夜好梦。
隔天醒来,我盯着铜镜发呆。好半晌,才问梳妆丫头,问:“夫君可有话留下来?”
她敛眉,手上动作不停,答我: “回禀夫人,大人留了一纸书信在桌上。命奴婢等夫人醒了,再传给夫人看。”
我接过书信,幸好江寻写的字工整清隽,并不狂放潦草,否则我估计看不懂。要知道,我的话本也是为了平头老百姓着想,写的是白话文,所以才热销皇城。当然,其中,我的文化水平不高这一点,对于我的话本畅销事业来说,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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