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是个厉害的群体,刮风下雨,天冷天热,固定的点,他们的身影永不缺席。
方城仕洗漱完,就去方城祖房间把他给揪了起来。
吃了早饭,两个小书郎背着崭新的书包,披着熹微的晨光迈上了走往康庄大道的第一步。
只是小孩的气鼓地快漏地也快,走了小半个时辰方城祖就不乐意了。
也是,八九岁的孩子,背着书走半小时的路扛不住也是正常,方城仕把他的书包接过来自己背着,还问:“可要牵着你?”
方城祖摇摇头:“怎么好意思,你帮我背着书包就成了。”
方城仕轻轻地拍了拍他的头:“你能耐了啊。”
方城祖抱着他的手,笑嘻嘻说:“哥你最好了。”
方城祖无奈地笑了声。
穿过来还没有一个月,这小子就蹬鼻子上脸越来越嚣张了。
祚烨在一边看着,嘴角噙着笑,眼神却流露出羡慕。
他想亲近这个人,可一是自己从未做过,迈不出这一步,第二他始终不是方城祖。
方城仕说的话还历历在目,做一个独立的人,怎么可能呢?他一直在别人的屋檐下啊。
别人可以纵容,但他不能放纵。
方城仕偶然一个侧眸,正好看见祚烨眼底尚未消失的情绪,他冲祚烨伸出手:“书包拿来。”
祚烨抓着书包带,说:“我没事,它不重。”
显然是他不够清楚,被奴隶了这么久的小孩,早已经生出一副铜手铁臂。
方城仕迟疑着说:“那我牵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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