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来只觉得空虚。在正经做事业之后,虽然也接触了不少卿倌,上门说亲的谋人更是不少,但他却觉得看谁都一样,丝毫没有心动的感觉。
在他已经忘记为一个人心动是什么感觉之时,身心都满是疮痍的夕朝被送到了温家。
再见夕朝时,温有恭甚至认不出这是那个曾经很像画册上玉童子的人。背上一大片烧伤,后颈和脸上也有一些,莲花纹记几乎被伤口结的痂完全遮住,整个人看起来凄惨极了,三弟看到时眼泪都下了来。侍爹爹心肠极好,二话不说收留了夕朝,把人当亲生卿倌似的细心照顾。
只可惜官府请的是一般的大夫,毕竟要先治疗,才能将人送来,因此错过了最佳的时机,留了疤痕。温家舍得用那昂贵的祛疤药膏,若是人早送到温家来,疤痕全消都是可以做到的,也不至于像现在这般,尽了最大努力,也只能将疤痕颜色减淡。
温有恭明白,侍爹爹是认定了夕朝会许给自己,夕朝看自己的眼神都是深情,也有胆怯和不安。谁都看得出来,他恋慕着温有恭,但身上留了疤,又担心对方会嫌弃。
那样的眼神让温有恭有些心疼,同时又觉得自己不可原谅。因为,他发现已经找不到当初对夕朝动心的感觉了。
他明明很清楚地记得那种感觉,明明曾经看到夕朝就会发自内心地温暖,恨不得把对方绑在自己身边,时时看着,一刻都不想分开,分开也会十分想念,盼着能赶紧见面,见面了总想碰触对方,哪怕只是肩膀碰着肩膀,也是很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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