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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传说》写到一半,我已经对它极不满意,等到写完基本上已经不敢回头去看自己写过的故事了。不过自由状态的胡说八道很能成为一种瘾头,因此我这个三无主义者在写重生到一多半的时候考虑了一下,决定写一个更胡说八道的故事。某一天有个朋友跟我说起她做梦想到的一个书名,叫《十天八荒万妖记》,于是本着不用白不用的原则,我把它作为新故事的大名。这样的行为看起来似乎很欠考虑,事实上我只是想证明无论怎样的故事,光看表面显然是远远不够的,看一个故事是否好看,最方便的方法就是去读正文,并用自己的经验和感觉来判断。
当然,总强调自己的行为是要证明什么或者有什么意义是极其可耻的,我这么说也就是随便说说……其实真实的目的就是想写个东西,看能有多少人觉得好看。写故事这种事儿真的很好玩,我觉得有点上瘾。钱钟书总是说我们年轻的时候习惯把自己的创作冲动理解为创作能力,这话说得很好,他的意思是人都要认清自己。但我依然希望现在自己的创作冲动是大于创作能力的,否则我拿什么来支持自己写东西……?
这个导言里我最希望谈一谈的是自己欣赏的故事类型。其实我很久之前跟一个朋友谈起过这个事,一直到现在我也认为,当年在16、7岁时读到的周显和乔靖夫的故事对我影响很大。比卫斯理的故作姿态稍微顺眼一点,比传统武侠小说的中规中矩稍微张扬一点。故事从现代开始,结束于现代,当中的种种幻想如蓬勃的烟花在文字中间跳动,幻想和现实交织的过程中给人留一点空里留白的余地。我认为这样的故事是好的,它未必算得上是小说,但绝对是好故事。《魔脑》、《乱伦劫》和关于吸血鬼的这些故事给我的启发是怎么也说不完的,那其中有奇情,有幻想,当然也有生活。我认为要素齐备的故事才是好故事,只懂得描写一种东西的故事是专业作家的专利,在没有强大文笔和深沉阅历的前提下,我们的故事还是尽量多寻求一些要素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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