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早饭,我和男朋友分工明确,我利落地收拾完残局,就屁颠屁颠地跟着他去书房了,他要处理前几天积压的文件。
我个人向来主张不把工作带回家,在家效率实在太低,抵抗不住外界的诱惑,动不动就沉溺于男朋友的美色,或者是和傻儿子打打闹闹。
我挨着男朋友的脚边坐下来,在地毯上看画本,傻儿子窝在我的脚边,经过昨晚的面壁思过,它现在安分多了,还知道舔舔我的手心来讨好我。
我虽是面上不显,可内心高兴坏了,把脚惬意地踩在傻儿子的身上,它毛茸茸的,舒服还保温,天生的暖脚垫。
昨晚为了哄我,男朋友答应奖励我喝快乐水。现在我简直就像人生赢家,脚踩傻儿子,身穿本命钦点内裤,手持肥宅快乐水。
喜滋滋。
男朋友余光中一直在瞄我,我总是能感受到他哀怨地视线。我愈发嘚瑟,得意地对他挑了挑眉,他眯着眼看我,舔了舔唇。
他对我勾勾手,我立马臭屁兮兮地凑上前。
咋?认清我的魅力了?
男朋友的嘴唇若有若无地蹭过我的脸,我的心里小鹿乱撞,他在我耳边吹气,我一个哆嗦,他漫不经心地接过我手里的快乐水。
他咕咚咕咚大喝了几口,将罐子丢进了垃圾桶,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而我,尚处在被夺食的惊诧中。
抢快乐水之仇,不共戴天!
“少喝点,杀精。”
???
我仿佛听到了笑话。
这句话应该改成,「少做点,杀精」才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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