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跑,一转身就撞上个男人的结实胸膛,他阴鹫着一张脸,从手里掏出把军用小刀,利落干净的往他头上一削,硬生生削掉一块头发。
十七岁的男孩子,其实已经有恃强凌弱那种观念,忽然被人削掉头发,堂哥抖着手,把吉他放在了地上:
“大哥,你是她什么人?”
那晚天色昏暗,路灯下的那个人紧抿着薄唇,看到这混小子还不走,他抬脚把人踢开后,径直走过去挡在闻啾面前:
“滚——”
眼看着堂哥被赶跑,闻啾连滚带爬的跑过去把吉他抱起来,宝贝似的擦了擦,她说:
“谢谢你,先生。”
那时候她也当自己是他家的保姆,称谓上也极其尊敬,可那晚纪时宴却没像往常以前离开,他耐心极佳的看着她把吉他擦干净,然后背起来,往他所站的相反方向走:
“去哪儿,要去当流浪歌手?”
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去哪儿,更不知道那时候为什么会想要和他往相反的方向走。但是那句话让她停下了脚步,她转过身去,看到他一步一步朝自己走来,停在她的面前,她茫然的摇头,然后听到他说了一句:
“跟着我,我管你饭。”
五年前的记忆,清晰的仿佛就发生在昨天,那些侵入五脏六腑的暖意,勾起一段段难忘的回忆,被岁月带走的,也许不仅仅只有那些艰苦的日子,还有纪时宴对她的耐心和温暖。
太轻易得到的东西,男人也许都不会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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