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收留这么大一个电灯泡啊,好好的二人世界得被照得多亮堂啊。
“哥,你就让小胖住这吧。”齐锦一句话比刘思宇十句话都管用。
齐欢点了点刘思宇的一头黄毛:“把这个染回来。”又点点沙发:“明天开始去上课,这个就是你的窝了。还有不准说脏话。”
“哥,我爱死你了!”刘思宇一下子就生龙活虎起来:“快,阿锦,给我找件衣服,我洗个澡,黏不啦唧难受死我了。”
齐欢扶额,这样的小孩真是不可爱:“就让你住三天,三天过后,马上就回家。对了,记得给你妈打个电话。”
“知道啦,知道啦。”
刘思宇理所当然地在齐欢家住下了,一点也不见外。
雨停后,齐欢让刘思宇去理发店把头发染回来,顺便让齐锦也把头发剪一剪。
刘思宇剪了个板寸回来,齐欢看了之后很满意,他实在不明白现在的小青年们为什么总喜欢把好好的头发染得和野鸡尾巴一样,乍一看就跟禽鸟园里放出来似的。
“哥,看看合您老人家的眼不?有没有比阿锦帅一点?”刘思宇晃着脑袋往齐欢跟前凑。
齐欢拿着本书自顾自看着,懒得理他。齐锦也很自觉地坐在桌子上写作业。
刘思宇就是一多动症儿童,将齐锦种的花养的乌龟都祸害了一遍之后,又自顾自开了电视看起来,没一会儿就坐不住了,屁股挪来挪去的,将个小板凳摇得咯吱响。转过头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他实在想不明白,这两个人为什么都这么坐得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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