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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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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更会打理,因此看着反倒比十年前更精神一些。他换了发型。二十多岁的时候,郑旭成天留着圆寸,跟个劳改犯人似的。现在他的头发留长了。在总裁班的时候,许千山就注意到他在脑后扎了个小球。郑旭睡着了,那个小球就披散下来,头发散乱地铺在枕头上。

许千山摸了摸郑旭的发梢。是软的,跟那个扎手的圆寸很不同了。

郑旭睡觉的时候总是微张着嘴,所以会打鼾。不太严重,但一开始也让没跟人同床共枕过的许千山有些困扰,除非是被郑旭操累了,否则就不太容易睡得好。后来他也慢慢习惯了。

习惯真的是一种很强大的力量,许千山可以习惯郑旭打鼾、抽烟,可以习惯做/爱,也可以习惯赤身裸/体在郑旭面前晃荡。他在自己最容易改变的那几年适应了郑旭,此后一直在身体里留存着郑旭的形象。不见面的时候那些习惯难以察觉,见面之后,就连他也无法自欺欺人地否认。

许千山爱了郑旭十一年。

这件事并不是许千山愿意的。如果他能熟练地操纵自己的心,在毕业典礼那条短信之后——不,在郑旭毫无道理地提分手之后,在那个雨夜他在暴雨中淋得湿透的时候,许千山就该把郑旭抛诸脑后,彻底忘掉了。

但是他做不到。郑旭不止是郑旭,郑旭是许千山唯一的爱的可能。许千山是同性恋,他对女人没有感觉,也不敢对男人有感觉。如果不是郑旭,许千山这辈子都不可能跟任何人在一起。许千山只操过他一个,也只给他操过。许千山所有的离经叛道都在郑旭身上,他怎么能不爱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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