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黄金的成色不好,难道还能嫌弃黄金被地下的泥土染上了颜色不成?
余情本来扮丑是为了显示余家是商人为末流,教导不出大户人家女儿的端庄来,没想到歪打正着。她施礼参见了毓王殿下,之后开始解释:“殿下,我确实还未过门,不过未婚夫婿殿下也应该有耳闻。”
毓王觉得余情应该是家族当儿子培养长大的,确实不见什么女气:“哦?未婚夫婿是哪位?”
余情低头,看着还有些羞态,黑黑的眼睛盯着地面:“原来的山东提督裴星元和我已经相识多年,只不过我母孝在身,一直订婚后未成亲。”
余情刚才听到毓王问起自己,吃惊非小,自己是余家独女,毓王若要她去做个侍妾,即是对许康轶最大的侮辱,还可以谋得万贯家财,原来许康乾无事不登三宝殿的原因在这里。
若说她已经许配给别人,终究是无用;若说已经许配给封疆大吏凌安之,会死的更快;不过裴星元是毓王新纳入麾下的才子,文职是塘沽巡抚,武职领了御林军统领和山东提督,毓王无论如何也要顾及裴星元的颜面。
——先过了眼前的再说,其他的暂时顾不上了,不过时间一般能换来空间。
毓王眼珠一转,转动着茶杯开始思索这个事情的真实性:“何时定的婚?”
余情俯首帖耳:“大概三年前,在济南,裴星元赴任之前亲自过府,将婚事定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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