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
从合成兽一事他选择抱着也瑞的腿,从研究院一事他选择扑进也瑞的怀里开始……就注定了,他真的,再也连个人都不是了。也瑞说得不完全,自己并不仅仅没有处置自己的权利……
是连处置自己的勇气都没有。
当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够依靠的,就只有那个不想依靠的“他”时……
活着,
还有意思吗?
即使知道自杀不成会被惩罚得更惨……
即使知道就算死了,尸体也仍会被亵渎……
可现在的方森只想,
解脱。
从这份令人窒息的囚禁中,解脱出来。
看了看枕边那个剩下半截的酒瓶——
他的眼睛,在那个瞬间,闪过了一丝光亮。
曾经,他被十几个人一起暴打过;
曾经,他被扔进过死尸河;
但他都活下来了。
在黑街生活了十七年,
“我要好好活着”,
是每一个自然人的信条。
因为信念,所以他们宁愿选择堕落,也不要死亡;
因为信念,所以他们不断地想要往上爬,而不愿意成为别人脚下踩着的那颗廉价的头颅。
“我要活着,我不能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死掉。”
“无论如何都要活着。”
当初躲在死尸河里的方森,这样告诉着自己。
所以,他活了下来。
可是——
现在他已经很清楚了,之前自己一直挣扎求存的意义,
竟然就是为了现在被也瑞囚禁、玩弄……
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当初,因为不想失去“人性”,不想被剥夺掉他身为人类所唯一能够高调拥有的品格,他没能下手杀掉那个女人,抢走她的器官,当JO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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